【辱母案最终判决罪名是什么】2016年,山东聊城发生了一起引发全国关注的案件——“辱母案”。该案因涉及母亲被侮辱、儿子为保护母亲而持刀反击致人重伤,引发了社会对“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广泛讨论。本文将对案件的最终判决罪名进行总结,并以表格形式清晰呈现。
一、案件背景简述
2016年4月14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某小区内,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因欠高利贷被多名催债人员非法拘禁并遭受言语侮辱。在催债人员对苏银霞实施侮辱行为时,其子于欢情绪失控,持刀捅刺催债人员,导致一人死亡、两人重伤。事件曝光后,舆论迅速发酵,公众对“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展开激烈讨论。
二、法院最终判决结果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五年。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审理此案,最终认定于欢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且情节较轻,依法改判于欢有期徒刑两年。
三、判决罪名总结
项目 | 内容 |
案件名称 | 辱母案(于欢案) |
判决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
最终罪名 | 故意伤害罪 |
判决结果 | 一审:有期徒刑五年;二审:有期徒刑两年 |
判决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于欢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防卫行为,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构成故意伤害罪 |
社会影响 | 引发公众对“正当防卫”法律适用的广泛讨论,推动了司法实践对防卫行为的重新审视 |
四、结语
“辱母案”不仅是对个体权益的保护,也是一次对司法公正与法律适用边界的深刻探讨。虽然于欢最终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但二审对其量刑进行了调整,体现了法律在维护秩序的同时,也关注到了防卫行为的特殊性。此案也为今后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